※这是一篇金钱
※半吊子学员阿尔弗雷德和他的书法老师王耀
※OOC预警
※很短很短的一篇文
※不是刀子,这篇文不那么严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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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深吸了一口气,提着我黑色的手提袋,进入了那个充满墨香的屋子。
那是王耀王老师的书法教室,里面已经有二十几个人在写字了。好吧,其实我并不想叫他老师,原因之一就是他和我同岁,又和我同班,这么称呼起来着实让我感到别扭,虽然他的书法的确很厉害。
王耀正坐在教室角落里的椅子上看书,看我走进来,冲我笑了笑,伸出刚捻过书页的手拍了拍他面前的桌面,意思是叫我坐那。我假装没看见,径直坐到了离我最近的凳子上,我周围没有几个人,人都集中在第二排桌子那,我铺开我的大白毛毡,那上面有一滴显眼的墨滴,是我上次写东西的时候不小心弄上去的。
王耀夹着他的书走到我旁边,把书放在桌子上,从第二排桌子那儿拉过来一个椅子,坐了下来。
我趁机看了一眼那书的书名,《失物之书》❶,看起来像故事书。
“你还看这种书?”
“好好写,别说话。”他说着,翻开书,书页在我旁边刷刷地响。
“这书好看吗?”
“还不错,嗯,不过这可不是那种故事书,这书所讲的,有关于寻得的与失去的,有关于勇气和爱。等回去再给你讲。”
我拧开我的墨汁瓶,浓稠的墨汁流到白瓷盘里,王耀看了看我的墨,说:“太浓了,加点水。”
“好好看书,别说话。”我学着他的语气说。
“哎,你这个毛小子,还教训起我来了——“王耀抬起手来装作要打我。
我连忙抬起手来挡:“可别忘了你和hero我同岁!我是毛小子,你也是毛小子!”
“对对对,和你同岁,和你同岁我也是老师。”
“王老师,帮我看看这个字。”我后面有人说。
王耀站起来,走了过去。我继续调我的墨,我往盘子里面加了点水,用毛笔蘸了蘸,搅匀。我摊开我的黄色书法练习纸,用毛笔在上面划道道,水应该是加多了,我想,墨水很快荫了纸,我多划了几道,感觉好了些,就提笔开始写字。
在我写第二个字时,王耀又回来了,坐在我旁边,他也不看书,就那么看着我写。
我被他盯得不自在,字也写不好了,写竖的时候就跟画蚯蚓一样,弯弯曲曲的。
“王耀,能别坐这吗?”我实在写不下去,就对他轻声说。
“为什么?”
“你坐这看着我,我写不好。我觉得别扭。”
“有多别扭?”
就跟我看见新毛毡上的墨点时一样别扭,我想着,没敢说。
王耀站起来,离开了座位,满屋子转悠起来,不时帮其他学生看看字。
两个小时的书法课结束后,我和王耀结伴去买了几罐啤酒。在宿舍里,我们没有开灯,他偷偷搬来亚瑟的电脑,说想播放一部喜剧。
“诶,阿尔弗,问你个事。”电影开始前,王耀用胳膊肘捅了捅我,说。
“什么事?”
“你为什么要来学书法啊?”
我笑着拉开易拉罐,把拉环放在手边:“我怎么知道?”
他也打开易拉罐,先往嘴里灌了一口,有一些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,从下巴流到脖子上,他抬手抹了抹嘴:“你不知道还有谁知道?”
“啤酒流进衣服去了。”我指指他的脖子,说。
他从旁边抽了一张纸巾,电影的声音掩盖了纸巾摩擦的声音。电影开始了,王耀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,不时爆出一连串笑声,我侧过脸看他,他的脸被电脑闪烁不定的光映照着。
我不是没有答案,我是不知道怎么跟他说。
我往嘴里灌了口啤酒。
再次上课的时候,我不小心弄翻了墨水瓶,我忙着抢救我的纸和毛毡,王耀用手指点点我的头,说你就是个半吊子学员。我的衣服被墨弄得到处都是黑印,手上也沾满了墨汁,他把我带到厕所去让我洗手。我看着黑色的手掌,想起了王耀以前给我讲的有关于“黑手党”的笑话。
“行了,墨汁弄到手上很容易洗掉,但是你这衣服可就算是毁了。”他说。
我回去宿舍换衣服,再回来时课已经上了一半,王耀开玩笑说他可不会因为这个就让我免费上这节课。他也就说说,事实上他从未收过我钱。
晚上王耀说还要看电影,我就去买了点可乐,顺便给他带了瓶果汁。
王耀接过我手里的冰果汁,旋开盖子,先喝了一口。我拉开易拉罐上的拉环,可乐沫子瞬间冲了出来,伴随着沙沙的响声流到了我的手上。估计是因为我上楼的时候跑太猛了。
王耀拿出纸巾给我擦手。
“诶,半吊子学员,你干嘛来学书法啊?”他边擦边问我。
“因为我喜欢。”
“喜欢书法?”
“喜欢你。”
我感到他的手顿了一下,然后他噗嗤一下就乐了:“啊——呀,喜欢我?你说你喜欢我?”
我没说话,从他手里拿过纸巾,继续擦手。
“阿尔弗,”他笑够了,直起腰,看向我,脸被闪烁的屏幕映照着,“不如……咱们在一起吧?”
我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,我连他会笑都没想到,我原本以为他会反手给我一巴掌让我清醒清醒。
电影开始了,可我们俩谁都没在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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❶:《失物之书》,由爱尔兰作家约翰•康诺利所写。